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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河北省全日制培养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出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加入时间:2005-4-13 15:47:32 (编辑:yjsxy)

 

根据冀教高〖19995号文件精神,我校2005年省内培养全日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即将开始。该类研究生是在国家下达我校招生总规模之外由省学位办单独下达招生计划,为省内自费、全日制培养、省发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培养方式按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日制培养,学完全部规定的课程内容,学业成绩合格,达到研究生毕业要求,由河北省发给研究生毕业证明书;参加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测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可以申请硕士学位。通过论文答辩,可以授予硕士学位。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测试考试的报考条件必须是:本科毕业且学士学位获得者满三年以上方可应届本科生按现行政策研究生毕业当年不能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测试,即其在国家规定的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限内只有一次(研究生毕业第二年)参加此类考试的机会。

二、招生对象参加2005年研究生统考且在200591日入学前能够获得学士学位的具有河北省户籍的考生(以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应届生仅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两种类型)。

三、报名分数标准在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分数线的基础上单科降低10分,总分降20

四、学习年限2.5年。

五、学生待遇在校期间享受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取得研究生毕业证明书并加盖省教委钢印,纳入研究生就业计划,在省内享受研究生毕业待遇。未取得毕业证明书的,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予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

六、收费标准根据冀招委〖200012号文件精神,每生每年收取学费6000元,学生待遇依照上面“五”中提出的标准执行。我校根据自身情况决定采取下面的收费办法:学费一次性收清,即2.5年共计缴纳学费8000元,在校期间生活费用及补贴等全部费用自理,其它与统招研究生相同。

、报名时间413日至428日。

八、报名地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5-2592092

九、报名手续考生须持2005年研究生统考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通过四、六级的考生还须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持学校教务部门的介绍信(证明能否毕业及能否获得学士学位),对于在今年入学时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应届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非应届本科生报名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报名交费报名时请交纳报名费50元,报名押金500元。考生录取后此500元可冲抵培养费,未被录取退还押金,已被录取而不报到的不退押金。经我校研究决定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64日前)一次性缴齐所需学费8000元,否则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研招办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初步复试名单、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复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招生协议及缴清全部学费。

十二、说明按我省现行政策,允许被录取为我校省内自费生的考生第二年参加一次全国统考,但第一志愿必须是我校,如被正式录取为国家招生规模内考生,所交纳的8000元学费将在扣除上一年培养费用(3200元)后返还。如果第二年招生乙方根据国家或我省的硕士研究生收费办法对某类录取考生开始收费,那么将采取新生新办法的收费政策,即甲方如果被录取为第二年国家招生规模内考生,其交纳的学费是按当年政策规定新生应该交纳的培养费。

 

十三、对此种招生类别录取的研究生毕业后考博出省及就业出省问题届时将根据河北省人事厅的具体政策执行。

 

 

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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