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理工首页 | | 学院首页 | | 招生就业 | | 培养管理  | | 学位授予 | |  学科建设 | | 管理文件 | |  导师风采 | | 研究生会 | | 下载专区 | | 

 


新闻搜索:
输入关键字:



河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出处:学位办公室 加入时间:2006-3-8 16:16:58 (编辑:yjsxy)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1999]8号文件精神,我校于1999121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单位。

根据冀教高[1997]17号文件《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办法》的精神,并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将每年举办硕士点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性质与招生对象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属于学历教育,是为满足具有一定条件的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继续教育形式,对进修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2.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学员一般应是大学本科毕业或具有相当学力者,年龄不超过45岁。

二.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科、专业

我校2005年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科、专业有:产业经济学、机械设计及理论、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化学工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三 录取及注册:

1.录取:研究生进修班没有入学考试,采取面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查。录取时须对报名学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当学力证明材料的原件检验(复印件存档备查)。对符合条件的学员发给录取通知书。

2.报到、注册:学员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并交纳有关费用。不能准时报到注册的,须办理请假手续。对未经请假,逾期半月未办理注册手续者,视其放弃学员资格。

3.学员报到注册时,须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河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4.学员在课程进修班期间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或受到刑事处分或严重违反我校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学员资格,学员放弃进修资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四 学习、结业方式:

采取不脱产学习方式,户口、粮油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一律不转入我校,学习年限一般为1.5年左右。课程设置与同专业研究生课程相当(水平要求、门数、学分)。学员修满我校规定的全部学分,经考试合格,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五 收费标准:报名费100/人,书费预交款500/人,学费9000/人。

六 报名时间:每年38月;      点:河北理工大学学位办公室。

七 联系电话:0315-2592362    联系人:李福民、李学刚。

E-mailxwb@heut.edu.cn

 

河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5710

 

【关闭窗口】 打印
Copyright © 2004-2008 版权所有:河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